一、基本标注原则
客观性要求
所有事实性陈述必须标注可验证的来源
禁止使用自媒体、社交媒体等非权威信源
标注位置规范
• 单段内容统一来源标注在段尾
• 多来源混合段落需在每句关键信息后标注
二、权威信源选择标准
信源类型 可用示例 禁用示例
政府类 国务院公报、.gov.cn文件 地方政府未备案的子网站
媒体类 人民网、新华网等央级报道 商业门户网站自媒体号
学术类 核心期刊论文(需标注DOI号) 学术会议未公开论文集
三、具体标注格式
网络资源
需包含完整URL及发布日期(例:"来源:人民网 2025-03-15")
动态页面须标注截图存档链接
纸质出版物
• 书籍需注明ISBN及页码(例:"《中国经济年鉴》ISBN123-4 第205页")
• 报纸要标注版次(如"《人民日报》2025-01-10 第3版")
四、特殊内容处理
专利与技术标准
专利信息需标注完整专利号(如"CN202510123456.7")
国家标准要注明GB编号及发布年份
法律文书
• 判决书需写明文号(例:"(2025)京01民终123号")
• 行政法规应标注国务院令号
五、操作注意事项
系统操作
通过编辑栏"参考资料"按钮插入标准化模板
历史版本修改需同步更新失效链接
审核重点
• 商业机构词条需80%内容有工商可查证来源
• 人物经历需与任职单位公示信息时间线吻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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